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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海区教育系统2021-2022学年度教职员招聘教师资格证要求的补充公告

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| 2021-03-01 17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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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调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1-2022学年度教职员招聘教师资格证要求的补充公告

  经研究,现对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1-2022学年度教职员招聘公告》中第2页的“5.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。……”内容作以下调整:“5.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。其中,报考普通中小学、职业学校文化课、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;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;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报考。”

  特此公告。

  南海区教育局

  2021年3月1日

  附件:南海教师报名人数统计

  原文标题:关于调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1-2022学年度教职员招聘教师资格证要求的补充公告

 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nanhai.gov.cn/fsnh/wzjyh/jyj/tzgg/content/post_47164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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