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事业单位试题资料

首页 > 事业单位 > 试题资料

佛山市事业单位笔试备考_遗产和法定继承、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

广东华图 | 2022-04-21 14:03

收藏

  遗产:是死者死后遗留下来的、其个人生前所有的合法的财产。

  法定继承 继承人的范围、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均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。法定继承的顺序:有前一顺序继承人,后一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。①在我国,法定继承人范围两个顺序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和外祖父母。②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,除非符合以下两个条件:丧偶+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

 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: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

  遗赠 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,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、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

  受遗赠人应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的表示,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。即接受继承采用明示或默示方式均可,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方式;而接受遗赠必须采用明示方式,放弃受遗赠则采用明示和默示方式皆可

  【继承同步练习题】张某有甲、乙、丙三子,张某去世后,没有留下遗嘱。其在遗产处理前,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,乙明确表示要继承,丙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,那么丙的行为视为(B)

  A.放弃继承

  B.接受继承

  C.丧失继承权

  D.转继承

  【解析】本题考查法律常识。《继承法》第25条规定:“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应当在遗产处理前,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。没有表示的,视为接受继承”。本题中,丙为张某的继承人,没有表示,视为接受继承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。

分享到

微信咨询

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

全部资讯

copyright ©2006-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